Saturday, July 14, 2007

再分析分析員

節錄自-[July 10] 孔少林原是物語

前言:巴黎上訴法庭剛完成審訊一宗歷時四年的官司,控辯雙方LVMH和摩根士丹利在宣判後同時宣布勝利。2004年名牌集團LVMH控告摩根士丹利及其分析員Claire Kent誹謗、誤導公眾、利益衝突等罪名,法庭判LVMH得值,判罰摩根士丹利三千萬歐羅;摩根士丹利不服上訴。上訴推翻原判關於分析員言論的部分,但維持摩根士丹利的言行對LVMH構成傷害。法官委任專家研究家罰款金額,LVMH打算索償一億歐羅。這宗官司備受全球分析員爭議,今次上訴法庭判決表面上為分析員平反,但實質上為全球分析員製造白色恐怖。   

重點:   

一、涉案分析員Claire Kent不是「二流分析員」,她連續九年被權威雜誌《Institutional Investor》選為全歐零售業最佳分析員。她仍在摩根士丹利工作,官司期間一直得到僱主支持,但問題是,假如閣下不是連年為公司搵大錢的「九連冠」分析員,公司會否「保」你?   

二、即使公司為了面子,不得不公開「保」分析員,可是所有人心底裏都認為是分析員口舌闖禍,弄至公司蒙受金錢和名氣損失,同事雞犬不寧,分析員往後日子一定不好過。   

三、Claire Kent的所謂誹謗報告,是把LVMH評級從「購入」降至「中性」,假如她把評級降至「沽出」,後果可能更不堪設想。分析員的恐懼,可解釋近年分析報告評級制度淪為沒有人看得明白的「密碼」,例如「三」、「市場同步」、「Buy on weakness」、「De-Accumulate」等。   

四、原來分析報告下面的一段disclaimer作用不大,分析員照樣可被上市公司起訴。   

五、上市公司財雄勢大,公司規模跟老闆面皮厚薄度成反比─規模愈大,面皮愈薄,老闆愈動輒動用上市公司資金打官司解決個人面子問題。身為打工仔的分析員遇上官司,好彩則有公司腰,不好彩就自己赤膊上陣;上市公司vs分析員這場對壘,分析員是以卵擊石。   

六、分析員應盡快把私人財產轉走,事先處理私人財產分配、「安家費」等安排,遇上官司必要時宣布破產。   

結論:只讚不批評的分析員不被基金經理認同,可是分析員出事後基金經理跑到哪裏?頂多贈一句:「我支持你,你日後要保重。」支持?不如律師費兩份?分析員要認清楚誰是朋友、誰是「塘邊鶴」。   

分析員是高危工作,壽命不會很長,必須在最短時間內賺最多錢,然後轉行,兼且千萬不要跟僱主講「心」、說「長遠」;「支持」是不能用來供樓的。從今以後,我建議分析員努力為投資銀行部門搵生意(一定不會得罪上市公司老闆,而且賺錢最多,最能量化,年尾分花紅時可大聲指出:「這單生意我有份爭取得回來」)、寫報告時非常小心(發明一些含糊的建議字眼,例如「見步行步」)、見到上市公司老闆時記得保持真誠笑容(趁機低聲跟老闆解釋:「那份報告是我上司迫我寫的」)。   

Disclaimer:此研究報告根據「原是證券」已註冊「斷估無痛苦」分析法,撰寫過程包括道聽途說、憑空想像、靠估、改頭換面照抄、「馬後炮」等。報告內容可能真實,可能失實。人生無常,股票價格可升可跌,分析員有七情六慾,要養妻活兒,投資者謹記為自己的抉擇負責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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